我市发布环评分级分类审批目录
- 2021-06-24 01:05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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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山东企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经市政府同意,《临沂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分类审批目录(2021年本)》于2021年6月21印发,并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。
为深化环评“放管服”改革,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,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《临沂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分类审批目录(2021年本)》。
一、分级分类审批
全面对接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根据行业类别及环评分类,将环境影响要素复杂,污染物种类多,对生态环境影响重大,可能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列为A类项目,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审批,其余项目列为B类项目,由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审批。对跨行政区域的项目,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审批工作。
二、强化简政放权
按照“放得下、接得住”原则,将临政字〔2020〕64号中下放至兰山区、罗庄区、河东区的项目权限(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的除外)进一步下放至九县审批部门。赋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、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级审批权。
下一步,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及环评文件复核力度,对发现违法违规审批的,依法撤销环评批复文件并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。
![]() | 2021.7.1实施-临审服发〔2021〕24号关于发布《临沂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分类审批目录(2021年本) |